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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case|对话检察业务专家,第二期精彩回顾!

时间:2024-01-07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12月19日下午,上海检察业务专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于爽,上海检察业务专家、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周健走进上海广播电台《法眼看天下》直播间,参加“我和我的Case——对话检察业务专家”全媒体访谈系列节目,通过直播和电波向大众讲述大案要案背后的故事。

  

  

  主持人:如果要用一个关键词形容自己,二位如何选择?

  ”

  于爽

  跨界履职诠释“司法为民”

  

  

  我认为自己的关键词是【跨界】。我是一名公诉人,同时也是一名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兼职教师,这个身份让我更加注重办案积累、前沿问题和理论研究。我曾参与CCTV《守护明天》节目录制,从媒体和观众的维度重新认识在办案之外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新时代法治故事的意义。我还有幸被选为上海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通过履职提升视野和格局......每一次跨界履职,我都获益匪浅,不仅拓宽了自己思维的广度,更反哺了业务的精度,用高质效办案诠释“司法为民”内涵。

  

  周健

  用务实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我觉得用【务实】形容自己会比较贴切。作为一名检察业务专家,同时也是一名基层检察官,我每天面对的是一起起生动鲜活的案例、一个个不同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我要做的就是用务实的态度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部门负责人,更要担当有为。所以除了办理好自己承办的案件外,我更对所在部门的案件投注关注,带领团队一起攻克疑难复杂问题,为助力平安上海建设贡献一份检察力量。

  

  主持人:两位都是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能否介绍一下您从检生涯中印象特别深刻的一起案件?

  ”

  于爽

  上海首例利用胰岛素杀人案

  

  

  本案的嫌疑人是一名护士,被害人是其男友。案发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勘查现场时没有发现作案工具,被害人尸体上有两处针眼,且在两人的出租屋冰箱内发现了一盒没有开封的胰岛素。结合嫌疑人具备一定医学知识,我们怀疑其使用胰岛素作案。如何区分内源性胰岛素和外源性胰岛素成为本案定性的难点,在尝试多种办法后我们把突破口聚焦到胰岛素合成过程中特殊添加成分——鱼精蛋白,最终在死者皮下组织内提取到该成分,间接证明了死者曾被注射过外源性胰岛素。同时,我们根据鱼精蛋白含量确定了注射量,由此得出死者因过量注射胰岛素导致低血糖造成人体系统性风险致死的结论,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开庭时,我们邀请了803刑侦总队的法医出庭作证,并以动画形式进行举证,直观还原整个鉴定、推断过程,收获了不错的效果。

  

  周健

  上海初代境外电信诈骗案

  

  

  初代电信诈骗一般通过短信和电话实施,由于当时电话没有实名认证,无法确定号码持有人,因此追查难度很大。有次,某实施电信诈骗电话号码的嫌疑人在上海被锁定,公安机关立即实施抓捕,讯问时嫌疑人对实施电诈犯罪全盘否认。立案后,公安机关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当时“两高一部”共同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我们以此为依据再次讯问,从持有电话号码的犯罪嫌疑人处突破口供,经过层层推进和印证,最终把诈骗团伙及主犯绳之以法。如今诈骗手段迭代更新,普通百姓更要提高防骗意识,避免被骗。

  

  主持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两位如何理解?

  ”

  于爽

  明法律、知敬畏、守底线

  

  

  我所在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的都是社会影响力比较大的案件,我们秉持严谨的办案态度,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但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作为检察官,我在办案中会遇到证据存疑的案件,需要把碎片化的证据拼成一张能证明犯罪的完整图纸,如果无法拼成,那就要依照无罪推定原则进行释放,只有在办案中扼守正义的底线和对法律的崇尚和敬畏,才能让每一起案件经受住历史的考验。

  

  周健

  坚持无罪推定也是一种公平正义

  

  

  我曾经办理过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始终辩解自己没有实施犯罪,仔细审查后我发现证据确实存在疑点。犯罪嫌疑人在销赃时被锁定,但根据被害人描述,实施抢劫行为的人和我们抓获的嫌疑人有明显差异,包括身高、口音等方面,且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抢劫行为。最终因证据存疑决定对其不起诉。我认为无罪推定也是一种公平正义,是否能坚守这条法律底线,这是每位检察官办案中必然经历的考验。当然,如果将来有一天有新证据重新锁定其犯罪行为,我们一定会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于爽

  通过法庭教育,感知公平正义

  

  

  在一起未成年人校园欺凌案件中,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庭审中,我设计了法庭教育环节,让被告人回头看看旁听席上的人,一位是被欺凌同学的母亲,她的儿子正处于创伤性应激反应的状态,另一位是被告人的母亲,正泪眼婆娑地等待着宣判结果。被告人望着两位母亲,先是痛哭流涕,然后深深鞠了一躬,他说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伤害,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也希望自己可以重启下一段人生。我想,能通过法庭教育让迷途的孩子感知正义、重启人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也体现出检察官的责任担当。

  

  主持人:未来还有什么样的工作打算?能和大家分享一下吗?

  ”

  周健

  和年轻的检察人一起成长

  

  

  我很荣幸能够评上上海检察业务专家的称号,这对我既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激励,未来的检察职业生涯中,我会更加精进业务,以求极致的标准,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到情、理、法兼顾,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我和于爽检察官都是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兼职教师,我们也会积极投身到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工作,将检察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传递给年轻检察官和助理,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带领下一代年轻的检察人共同成长,这也是我们作为检察业务专家非常重要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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