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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下发《工作提示》深化拓展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

时间:2024-01-0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检下发《工作提示》深化拓展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

  强化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和精准监督

  (记者闫晶晶)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一年来,各地检察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近日,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提示》(下称《工作提示》),进一步引导各地深化拓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工作提示》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妇女权益保障作为重点新增法定领域逐步拓展办案规模,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以法治之力为妇女权益筑牢坚固屏障。

  实践中,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情形往往存在一定的隐蔽性、复杂性。《工作提示》要求,要善于从刑事案件中发现普遍性、源头性问题,强化诉源治理;要针对具体情况和具体问题,研判是否存在违法性和公益损害;要注意结合侵害妇女权益的不同违法情形,精准确定监督对象和监督方式,充分实现公益保护目的。各省级检察院应继续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的审查把关和指导督办,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案例,为基层办案提供更具体有效的指导。

  《工作提示》明确了重点监督严重侵害众多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加强涉众多妇女人格权益保障;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督促反家庭暴力相关制度机制的落实;加强残疾妇女、老龄妇女、农村妇女等弱势或困难妇女群体权益保障。同时,针对其他与众多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加强监督。

  《工作提示》还提出,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质效优先,深化协同协作,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执法司法衔接配合,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妇联、工会等单位的协作配合,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办案,强化数字赋能,注重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和应用,增强案件线索发现能力和调查取证能力,积极提升办案质效。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zdgz/202401/t20240104_6392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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