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 | “检察+法院+人社局”合力化解涉诉劳动纠纷
时间:2024-01-02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长宁检察在线
日前,长宁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关于加强企业欠薪劳动纠纷协同治理和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共同关注民生重点领域,合力化解涉诉劳动纠纷,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现场,三方会签《关于加强企业欠薪劳动纠纷协同治理和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为劳动者代表发放劳动报酬执行案款。12位劳动者代表现场拿到劳动报酬执行案款合计106.7万余元。
《实施意见》聚焦长宁区“3+3”重点产业发展格局和稳增长、稳就业形势需求,首次探索“诉讼保全+欠薪垫付”劳动者权益双重保护模式,并以“三方合作+行刑民衔接”的方式推动欠薪治理和劳动纠纷解决,提升“司法+产业+就业”服务保障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践行人民至上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起的政治责任、法定责任。根据《实施意见》,在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和源头治理方面,区检察院将依托依法治区行政检察协调机构,参与协商解决相关案件争议,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区检察院还将加强对涉劳动监察、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在办案中发现的相关主体管理疏漏、履责缺位、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该院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改进工作,开展诉源治理。此外,该院还将加大“送法入企”力度,全过程、多角度帮助涉案企业“把脉问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并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检察白皮书、专题调研分析等载体作用,达到“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辐射效应。
《实施意见》显示,在民事支持起诉方面,区检察院将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对于部分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较弱而不能诉,或不敢诉的情形,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协助申请法律援助等方式,支持弱势群体进行民事诉讼。
同时,区检察院还将加强对劳动纠纷领域诉讼活动的监督,主动预防该领域虚假仲裁、恶意诉讼等违法情形,与司法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共同推进涉劳动纠纷的行政裁决得到及时有效执行,督促推进依法行政。
下一步,长宁区检察院将继续凝聚工作合力,构建“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工作互动平台,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加大对困难劳动者支持起诉力度,结合履职办案推动诉源治理,切实维护好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实、做好这项“暖心工程”,不断护航民生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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