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123工作法”推动公务员年度考核提质增效
时间:2023-12-30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党建网
近年来,海北州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考核规定》,聚焦完善制度措施、改进考核方式、强化结果运用,探索建立“123工作法”,以高质量考核激励广大公务员认真履职、真抓实干、担当作为。
织密政策指导“一张网”
让考核更加规范化
在政策研究和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明确“以公务员考核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结合海北实际,制定《海北州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考核标准、程序方法、结果运用等6项内容,推动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化、规范化。明确“1+1+1+N”工作思路,确保年度考核更切合实际、更便于操作。要求各地各单位在严格遵照年度考核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考核方案,逐步实现考核工作的差异化精准化。比如,门源县委政法委探索公务员平时考核“积分制”,将平时考核“积分”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结果挂钩,实现“考人考事双管齐下、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公正规范双向衔接、评价运用双点发力”的年度考核新模式。
拧紧互促互进“两股绳”
让考核更加科学化
坚持政治考察和实绩考核互促互进,在年度考核中明确“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为主要内容的“20条正向+20条反向”考核指标,从严考核政治素质,重点了解公务员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以及政治三力方面的表现,看政治上是否过得硬、靠得住,精准识别政治上的“两面人”。坚持平时考和年度考互促互进,以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督促各机关指导公务员认真填写《公务员年度岗位职责目标任务书》,建立以“共性+个性+动态”为类别,涵盖公务员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的考核指标,有效规范公务员考核“考、评、用”各环节,明确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好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逐步破解“年度考核一锤定音”“平时不算账,年底糊涂账”等问题。
搭建激励惩戒“三平台”
让考核更加实效化
搭建职务职级晋升平台。对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要求各地各单位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有效发挥考核激励作用。搭建评先评优平台。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中发现的成绩突出的个人,立功受奖、评先选优优先考虑。比如,州内获得全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公务员,近几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搭建约束提醒平台。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公务员,还在影响期内的坚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督促各地各单位对平时考核一般以下等次、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公务员,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及时提醒纠偏、督促改进提升。对因工作失误、延误等问题影响考核结果的公务员,约谈提醒部门负责人,切实改进作风,提升工作质效。
原文链接:http://www.qhsdj.gov.cn/html/khgz/20231212/30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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