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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纪委监委:“三举措”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3-12-30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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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稿:近年来,濉溪县纪委监委着力做深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以案为鉴、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防线、坚守底线。

  

  建章立制,推进旁听庭审常态化。濉溪县纪委监委与濉溪县法院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每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前,县法院提前一周通知濉溪县纪委监委,濉溪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案发单位人员、办案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去年以来,组织开展旁听庭审3场次,200余人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起到了较好的教育作用。

  

  课堂前移,做到以案释纪零距离。濉溪县纪委监委将学习课堂搬到庭审现场,让纪检监察干部近距离体会审判工作的核心环节,牢固树立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自觉强化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现场学习以审判为中心的取证标准,强化法律程序意识,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提升自身执纪执法水平,确保履职用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去年以来,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庭审旁听。

  

  积累素材,充实警示教育资料库。濉溪县纪委监委在组织现场旁听的同时,安排专人对庭审现场进行录制,并纳入警示教育视频资料库进行管理。充分利用忏悔视频、庭审视频等制作一批警示教育片,根据案件类型分类归档,并制作目录,对案件办理各阶段形成的各类材料进行规范化收集和精细化管理。完善典型案件通报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发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震慑效果。


原文链接:https://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37785?ClassId=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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