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实名举报“三反馈” 让群众诉求落地有声
时间:2023-12-0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章女士,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正在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我们也会定期向您反馈信访件办理进度,如有意见建议可以及时提出……”近日,旌德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一名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信访件受理情况。对方听到回音后连声道谢,表示心里踏实了很多。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坚持对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优先办理处置、优质办结、及时答复,积极构建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三反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群众信访满意度。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25件,已办结22件,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告知、按期办结反馈率均达100%。
“在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好阶段性反馈工作,定期与实名检举控告人见面或者通过电话联系,告知调查进展情况,让其及时了解调查进度,有效防止多头访和重复访,进一步提高群众实名举报的积极性。”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做实做细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反馈工作,县纪委监委一方面对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实行优先办理、优先处置,严格落实办理前“受理反馈”、办理中“进度反馈”、办结后“结果反馈”的“三反馈”机制,将反馈告知贯穿信访举报工作全过程,做到调查深入全面、量纪准确合理、处置规范到位,努力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督办机制,由委信访室定期督促检查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受理、处置、办理及办结后答复举报人情况,每季度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同时,按照“谁办理、谁答复”的原则,由承办部门在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当面或电话形式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办理结果,并如实填写实名举报答复反馈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确保信访件办理经得起听、经得起问、经得起查、经得起群众检验。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落实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反馈机制,是化解矛盾、减少重复举报、畅通民意的有效途径,我们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xfjb/p/115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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