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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太湖:“小建议”守护“大民生”

时间:2023-09-13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安徽省太湖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生民利问题,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为切入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用一张张检察“小建议”有力守护了“大民生”。

  检察建议关注基本民生,保障群众“衣食住行”

  “这个路口安装上红绿灯后,我们出行安全多了。感谢检察机关!”。一名当地群众对正在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的检察官们说道。

  105国道太湖段是太湖县境内的一条重要交通枢纽,距县城较近的某中学就位于该国道旁,由于交通流量较大,学校路口存在车辆逆行、车辆从反向车道驶入县城等交通违法现象,给当地群众、学生出行带来交通安全隐患。太湖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组织办案组通过现场走访、实地勘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后,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该路口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对该路段开展调查,落实整改责任,在该路口安装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并投入使用,车辆违规逆行带来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群众事,无小事。为全力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近年来,太湖县检察院建立并完善“路长+检察长”制度,针对全县15个乡镇3000余条农村公路临崖临水急弯陡坡路段较多的实际,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9块,完成道路修复8处,改造危桥1座,用一张张“检察建议”来落实暖心为民的举措。

  检察建议关注热点民生,护航群众“安居乐业”

  “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物业公司答应退还一年的物业费给我们……”太湖县某小区的业主们在相互转告着这个消息。

  2022年10月,太湖某物业公司在向业主交房时,要求各业主一次性交付2年的物业服务费用、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收房先交物业费,这项潜规则引起业主们的纷纷不满。今年年初,太湖县检察院通过了解关注到此线索,遂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违反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相关办法,在未与各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交付方式的情况下,要求各业主一次性交付2年的物业服务费用,存在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得出结论后,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今年6月,物业管理公司发出公告,小区业主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退还一年的物业服务费,也可以申请减免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住房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太湖县检察院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借助“府检联动”机制,以“我管”促“都管”。今年5月,太湖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不合格预拌混凝土案件。因预拌混凝土治理管理是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检察机关在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的同时及时与县政府启动“府检联动”联席会议机制,要求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履行好职责,严把资质核查关等,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检察建议关注底线民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某养殖场排污河道受到污染,致使河内鱼大量死亡……”今年2月28日,太湖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某视频平台上关注到网民发了这样的诉求,凭借职业洞察力,认为该诉求反映的情况可能损害生态环境,便立即向单位汇报。随后该院迅速组织干警赴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发现该污染系某养殖场溢流口排放废水进入雨水沟后造成,致使下游灌溉渠污染,影响到群众的生产生活。

  3月4日,该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主管部门对养殖场存在排污造成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及时处理。4月中旬,被建议单位回复整改情况,养殖场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抢修,对道路、沟渠进行了清理,并对下游沟渠进行清理疏通消毒净化,群众的诉求得到了妥善解决。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农民工工资问题是检察机关在日常接待中群众反映较多的诉求,也是农民工日常遇到的棘手问题。为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急难愁盼”,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今年年初太湖县检察院再次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检察蓝”助力根治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通过梳理群众诉求,对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积极帮助47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3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309/t20230904_59197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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