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杨业峰涉嫌受贿、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3-08-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业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陵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业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业峰利用担任广德县委副书记,旌德县委书记,宣城市宣州区委书记,市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案件办理、项目申报、职务提拔、行政许可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充当“保护伞”,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308/t20230823_590018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西林:三级纪委联合接访解民忧
最新信息
- 2024-11-28检察日报:登门问计 ...
- 2024-11-28统筹发展与安全 依法...
- 2024-11-28强管理 促发展 完整...
- 2024-11-28切勿贪“财”与“色”...
- 2024-11-28媒体关注 · 云南日...
- 2024-11-28开班啦!快来get检...
- 2024-11-28北疆检察护民生丨锡林...
- 2024-11-28全面部署新时代刑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