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奏响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新乐章
时间:2021-04-14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吴忠市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管理与服务共举,在强化日常监督上办实事。带头创建模范机关,扎实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精品党课等活动,锤炼干部过硬政治品质。疫情防控期间,委机关5支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值守社区疫情防控,扛起共建社区联防联控职责。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到共建社区、居住社区双报到制度,参与社区服务,接受社区监督。加强监督结果应用,守好干部监督管理“第一道关口”,准确出具40人(次)拟选拔任用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科学管理干部,先后制定《市纪委监委干部“三评一推优”日常考核实施办法》《市纪委监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设立数量、质量、效率、成效四维指标,综合研判干部日常表现和能力担当,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选优紧密结合起来,让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以“赶考”的心态履职尽责。借助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清风吴忠”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监督举报专区,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充分发挥好人民群众纪检监察工作“观察员”、社情民意“搜集员”作用;选聘18名特约监察员,拓宽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渠道,邀请特约监察员列席常委会,加强联络沟通,强化服务保障,确保特约监察员切实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严管与厚爱结合,在构建立体监督上出实招。出台《吴忠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围绕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列出十四项“负面清单”,划出规范“八小时以外”言行的“硬杠杠”,建立“八小时以外”问题台账制度,紧盯重要岗位、重大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负面清单,认真分析研判,结合实际研究对策,引导干部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实现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全覆盖,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系统动态管理和更新,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纳入监督范围,同时把配偶、子女和其他直系亲属纳入监督范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婚姻、收入、房产、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对报告报备事项进行抽查,梳理管理监督正面清单。制定出台《关于在委机关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11个家访小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重点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庭情况、困难需求、业余生活、廉洁自律和思想动态,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兴趣爱好,倾听干部家属对纪检监察工作及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夯实管理监督基础。
预防与惩治并重,在提升监督成果上求实效。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与干部及家属签订《吴忠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守廉助廉承诺书》,将机关干部家属“请进来”,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监督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抓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对受处分的纪检监察干部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工作动态,在严管中体现厚爱。加大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强化安全文明办案监督,严格执行《吴忠市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吴忠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吴忠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处理办法》三制度规定。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防止家人、亲属利用影响谋私,严防“灯下黑”。(吴忠市纪委监委兰怒海牛婷婷)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4/t20210414_295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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