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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天量”罚单事件,该从中反思什么

时间:2021-04-1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石哲

  针对舆论关注的广台高速公路43公里200米处岔路口“62万车主违章”一事,广东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4月12日晚发布了情况通报进行回应。

  综观通报,当地有关部门此次回应比前次一句“道路标志线验收合格”显然态度诚恳了许多,内容也详尽了许多,对网友的质疑一一给出交代。比如,事发点究竟有多少违法单数?当地核查称,“共有624149人在该处违章”与实际情况不符,去年3月18日该处启用“电子警察”以来至今年4月1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所收到的罚款都流向了何处?通报称交通违法罚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当事人交纳后直接上缴国库。该路段标志标线设置是否科学完善?通报表示,即日起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同时,迅速对全市“电子警察”及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信号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优化整改。

  正视舆论关切,积极改进优化工作,佛山交警诚恳接受群众监督的态度值得肯定。特别是当地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整改,赢得了不少网友认同。事情虽告一段落,但对于佛山、对于全国其他各地交通部门,都留下了值得反思的地方。

  事件中标识标线设置经过验收合格,“电子警察”启用后该路段交通事故总数同比下降54.1%。但是,是不是验收合格就可以不管后续优化改进了?保障了交通安全、符合了法律法规是不是就不顾行车体验了?哪怕不是62万而是18万,那也是相当数量的车主在此路段密集“违章”。如此高频率,早发出了标志标线设置不完善的“信号”,当地为何没有早发现早处理?

  回答这些问题,不仅是优化改进该路段标志标线的事儿,更重要还在于优化执法观念、改进工作理念。“电子警察”、交通执法的目的绝不是罚款创收,初衷还是引导规范安全出行。“天量”罚单问题的产生,跟当地此前背离这一初衷,只顾按初始设置执法、不顾后续车主行车体验不无关系。事实上,相关交通执法部门面对大量出现的违章问题,不能一罚了之,而是要在引导规范出行上下功夫,反思是不是路线设计、标志标线设置出了问题,多从被执法对象的角度考虑问题,改进工作。每一次执法都应当体现善意、明确初衷、经得起监督。同时不能每次都等到网友反映、媒体曝光,再跟进解决,日常工作中就应该更加积极主动作为,加强自查,别让问题累积。

  当然,不仅仅是佛山,也不仅仅是交通执法部门,大量和群众打交道、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单位都应当从“天量”罚单事件中获得启示。面向一线群众,就要时刻关心关注群众的“用户体验”,广泛深入地听取群众意见,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地把群众意见用在改进工作中,用在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上,以更加科学合理、有人情有温度的执法方式赢得人民认可、群众满意。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pl/202104/t20210413_239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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