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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镜湖:钱赚得快 陷阱在等待

时间:2023-07-2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出借银行卡就能轻松赚快钱,月入上千元,此等好事你心动了吗?小心掉入“帮信罪”的陷阱!近日,由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一审宣判,王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王某某是一名农村无业人员,经朋友介绍得知提供个人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能赚钱后心动不已。在明知他人利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仍将自己名下的1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转账,同时按照他人要求开通网上银行、提供支付密码、配合刷脸验证。至案发时,其提供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进账流水共计160余万元,涉及诈骗赃款30余万元。
镜湖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遂向镜湖区法院提起公诉,镜湖区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说法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常见的方式有:租售微信号、帮人刷单走流水、出售出借银行卡或手机卡、为犯罪集团提供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等。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307/t20230717_58438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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