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深化《规则》运用 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作用
时间:2021-04-0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着眼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霍山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结合该县工作实际,把《规则》要求贯穿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全过程,指导实践、规范工作,进一步提高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全面掌握《规则》要领,吃透精神实质。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委领导带头学、带头用,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执行《规则》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拓宽学习渠道,利用专项培训、工作调度会等“线下”学习模式,以及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线上”学习模式,对《规则》原文及相关解读进行大力宣传;创新学习方法,通过系列微视频提高学习质效,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办理信访举报的工作理念深入心中。
精准运用《规则》内容,规范办理流程。深入开展自查,对照《规则》原文,及时调整与《规则》不一致、不适应的环节;绘制流程图解,根据《规则》内容绘制《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基本流程图》,严格按要求精准受理、精准录入、精准分流、精准办理,把《规则》运用到实际中去指导和推进工作;提升平台作用,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工作,建立检举控告信息全流程可追溯、可查询、可监管。
充分发挥《规则》优势,构建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机制,修订完善信访举报件转交办后督办协办办法、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制定信访举报办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等工作流程图;完善监督体系,承办部门定期向信访举报部门书面反馈检举控告办理进展情况,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办理情况的监督;激励干部作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和恶意举报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广大干部忠诚实干担当。
“处理检举控告,是党倾听群众呼声、依靠群众力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式。县纪委监委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的基础上,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并对诬告陷害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将《规则》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营造出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六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92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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