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护渠江 川渝6地检察院建立协作办案机制
时间:2023-06-1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达州市渠县,广安市前锋区、广安区、华蓥市、岳池县,重庆市合川区6地检察机关,在渠县召开联席会议,联合签署《渠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工作意见》(下称《意见》),将从提高思想认识、突出监督重点、细化协作方式、强化组织保障4个方面加强检察协作,共护渠江。
本次联席会议聚焦渠江流域突出环境问题,旨在构建渠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同下一盘棋”协作大格局,突破跨区域公益诉讼办案壁垒,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同防共治监督合力,打造渠江流域保护共同体,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明确要突出办理好以下六类案件:环境污染案件,破坏水生物资源和近岸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案件,非法占用、破坏岸线资源和河道案件,破坏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案件,违规使用水资源、污染饮用水源案件,水利水电等工程、设施破坏流域生态环境案件。细化协作方式,6地将建立案件管辖及线索移送、联合办案、调查取证协作、开展专项行动、多元联动以及常态化联合巡河协作机制。
本次联席会议邀请了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等部门参加。《意见》特别提到,要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同,协调带动区域内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及公益组织、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渠江流域公益保护工作,建立多方参与的渠江流域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
根据《意见》,渠江流域各基层检察院将建立联席会议轮值制度,重点通报协作办案和机制运行情况,协商解决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联合发布渠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蓝皮书,向媒体通报典型案件等。
当天,与会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在渠江起点三汇镇至土溪镇河段联合开展首次联合巡河和水质检测活动;在渠江公益增殖放流点举行公益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鱼苗34200余尾。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jwzn/gyss/202306/t20230613_41792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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