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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繁昌:检察支持农户起诉,案件在村民广场开审

时间:2023-04-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4月18日,艾某某等80人与孙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在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梅冲村村民广场上开庭审理,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闻海烨出庭支持起诉,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结案。

  2023年1月28日,有农户向繁昌区检察院反映农田出租后被拖欠租金,且与承租人长期无法取得联系,村民维权困难。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村民与承包人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证据收集能力弱。办案检察官立即通过走访询问相关人员、调取相关材料、联系当事人等多种途径,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了解,并帮助村民进行证据固定。3月1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支持起诉,并针对涉案当事人多为年老、家境困难的客观实际,与多部门联动会商,同步开展司法救助,让村民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检察温度。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职责使命。接下来,繁昌区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弱势群体保护,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依法能动履职,将人民群众所思、所盼作为工作落脚点,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小贴士

  什么是“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益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304/t20230423_41053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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