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霍山:扫码送鸡蛋真有这好事?
时间:2023-04-1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霍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某等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王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王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22年7月至8月,被告人杨某某、王某甲经王某乙介绍,在江苏南京、安徽霍山等地通过在超市门口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摆地摊以“扫码送鸡蛋”“扫码赠小礼品”为诱饵,诱导他人将微信好友拉入诈骗微信群(简称“地推”),由王某乙根据二人拉群的数量与上线结算报酬。8月16日,王某甲、杨某某在霍山县衡山镇家乐多超市门口进行“地推”时,一名路过的群众为了领取鸡蛋,扫码后将万某某等微信好友拉入了诈骗微信群,后万某某在诈骗微信群“刷单”时被骗76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生活中遇到“扫码赠小礼品”“兼职刷单”等情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这些有可能就是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地推”引流,不要贪图小便宜,将微信好友拉入这样的微信群,防止间接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304/t20230414_40929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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