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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在案发地的听证会 让公平正义零距离

时间:2023-04-0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胡雨昕)“我们本来就是一起玩到大的发小,又是最亲近的邻居,我不该为了一点小事冲动伤人,今天,在乡亲们的面前,我再次向你道歉,希望你能原谅我。”

  3月30日上午,黄梅县停前镇某村村委会里,一场特别的公开听证会正在举行。黄梅县检察院就一起发生在邻里间的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分别邀请了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所在村的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参加。

  2022年3月26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因被害人王某的一句玩笑话,喝酒后到被害人王某家讨要说法,后两人发生肢体冲突致被害人王某轻伤。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周某积极赔偿损失并道歉,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案件移送到黄梅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按程序在对被害人王某进行询问时,发现王某仍有心结未解开。为真正地化解邻里矛盾,让双方握手言和,承办检察官决定将听证会开到案发地。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情节进行了详细介绍,并从法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理由以及法律依据。

  本案由邻里矛盾引发,如今矛盾已经化解,“冤家宜解不宜结”,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更有利于刑法的教育、挽救功能的实现,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听证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承办检察官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能从人民群众的角度考虑案件办理效果,合理合规合法。听证员围绕议题进行评议,最终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并对嫌疑人进行现场释法说理,提醒嫌疑人珍惜此次检察院给予的改过机会,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平日要和谐相处,出现问题要妥善处理、主动化解矛盾。

  此次开在群众家门口的听证会,是黄梅县检察院贯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开展的便民听证新模式。通过公开听证,特别是在案发地举行听证会,黄梅县检察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让当事人看得见、听得懂,“零距离”感受公平正义,实现检察机关办案效果和社会治理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jctz/202303/t20230331_17695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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