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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遍寻不着的补偿费收据

时间:2023-03-26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没想到十多年过去了,这笔补偿费竟然还能找回来……”日前,福建省漳平市纪委监委派员列席乡镇某村支部党员大会,宣布了对该村党支部原书记赖某某违纪违法问题的处分决定后,台下党员纷纷议论。

  事情还得从几个月前的一件信访举报说起。

  2022年7月,福建漳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反映某村党支部原书记赖某某侵占该村辖区一处水电站补偿费和管理费等问题的信访件。市纪委监委迅速抽调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纪委有关人员组成核查组,分析核查相关问题。

  经初步研判,核查组认为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可信度较高,但时间跨度长达十几年,查起来有一定难度。商议后,核查组决定从该村账册入手。经查阅,找到了该村村委会与水电站签订的协议,当中规定:“水电站一次性支付给该村水资源补偿费1.8万元,每年支付该村管理费2000元。”

  而村账中只有管理费从2015年至2020年每年现金2000元缴入村财,水资源补偿费1.8万元和2003年至2014年的管理费却找不到记录。村报账员给出的理由是前几年的账册遗失了。

  如何破局,经验丰富的组员陈之峰想到了办法:“每个村都有村集体收入凭证,一般都保留有存根联,由镇经管站统一管理,可以去查查。”

  在镇经管站的收入存根联中,还真找到了2003年至2014年期间的管理费的存根联,共计2.4万元。但1.8万元的水资源补偿费相关材料,却依然不见踪迹。

  核查组想到了从水电站寻求突破,然而找到该水电站负责人时,他却推托财务人员出差、账册找不到,不配合核查工作。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核查组碰头会上,纪检监察室的同志提出了方案,以市监委名义向水电站发协查函。

  当核查组拿着协查函找到水电站负责人后,向他阐明了相关法律义务和责任。通过一番思想动员,该名负责人终于向核查组提供了两张收据。一张是以赖某某妻子名义开具的5000元收据,一张是以赖某某本人名义开具的13000元收据。

  与当事人赖某某见面的时机已经成熟。核查组找到赖某某时,一开始他还极力抵赖,但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和强大的心理攻势下,他终于如实交代了事情经过。

  2003年左右,一家企业看中该村丰富的水资源,决定在村里新建水电站。当时的村两委成员对水电站1.8万元水资源补偿费和每年2000元管理费有不同意见,相持难下。因此,水电站建好后就一直没交水资源补偿费和管理费。

  赖某某担任党支部书记后,找到水电站负责人,要求水电站履行协议约定事项。但他积极推动此事,想的并不是为村集体收回款项,而是谋划着如何中饱私囊。他分别以妻子和自己名义开具了两张合计1.8万元的水资源补偿费收据。为掩盖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这17年间的管理费,他每年都亲自上门到水电站领取,再缴交到村集体账户。

  核查期间,还发现赖某某存在假借他人名义冒领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2.7万余元的问题,最终赖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而消失了十七年之久的水资源补偿费也如数退还到村集体账户。“都是自己的私心作祟,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感谢党组织对我的帮助和挽救,我一定痛改前非。”赖某某悔恨地说。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漳平市纪委监委举一反三,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建立健全资金审批、财务公开、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等制度。运用信息化监督方式,将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纳入乡村振兴公示平台,线上晒出“三资”明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漳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30319/1719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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