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修略一审获刑11年半
时间:2023-03-1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2月17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对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程修略受贿一案作出宣判。
经查明,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程修略在担任利辛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包括人民币1508万元、美元5万元、购物卡4万元,共计收受贿赂价值人民币1543.6405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修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程修略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ajzz/p/1094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5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
- 2024-11-24检察日报:80余万元...
- 2024-11-24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
- 2024-11-24庭审观摩提质效,评议...
- 2024-11-24学“真招”!这场培训...
- 2024-11-24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
- 2024-11-2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为...
- 2024-11-24检察日报:“邻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