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检察:网络直播听证会—— 这起醉驾构成犯罪吗?
时间:2023-01-0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7日,黄山市黄山区检察院首次以网络直播方式进行公开听证。
2022年8月10日0时50分,张某力饮酒后因朋友胃病发作,遂驾驶自己的小型普通客车送朋友至黄山区人民医院治疗,行驶至黄山区北海北路武装部路段时,被值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张某力驾驶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7mg/ml。
针对该案中张某力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提起公诉,本次公开听证邀请了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全程参与和评议,并且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现场直播。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张某力整个行为过程以及其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对其行为初衷、事后悔罪等酌定量刑情节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其行为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再一次进行警示教育。经过评议,受邀人员认为张某力虽构成危险驾驶罪,但事出有因,情有可原,结合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其决定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301/t20230105_394614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4-02村民反映宁夏回族自治...
- 2025-03-26致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
- 2025-03-26致中共福安市委周祥祺...
- 2025-03-26致中共福建省委周祖翼...
- 2025-03-26致中共福安市纪律检查...
- 2025-03-26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
- 2025-03-26致宁德市人民政府党帅...
- 2025-03-26致福建省人民政府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