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办案故事】为“诺”而来
时间:2023-01-01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江苏检察在线推出
“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故事讲述系列”
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故事
阐释检察职能和法律规定
让法治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
讲述人: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 杨帅
凌晨,路边,被遗弃的幼童
2020年夏日的凌晨2时许,4岁的诺诺被父亲周某遗弃在路边。监控录像中幼小的诺诺,拎着衣物袋、迈着小短腿努力试图追上越走越远的爸爸,却未能得到一丝回应。他不明白,明明刚才还在他前面走的爸爸,为什么突然会消失不见了呢?
“爸爸呢?”乖巧的诺诺就这样在马路上穿行,浑然不觉可能发生的危险,直到好心的路人看到后报警。根据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协作规定,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第一时间通知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因一时未能找到家长,诺诺被安置到了福利院。
坎坷,无助,犯了错的父亲
当被问到为何会把孩子丢弃在路边时,周某沉默良久:检察官,我活得太累了。
生活一地鸡毛,坎坷不已。周某出生在安徽省凤台县,早年丧父,母亲改嫁,妻子离婚后杳无音信,诺诺智力低下,周某独力照顾孩子之余,还要赡养年届九旬的奶奶。他经受不住生活的重压,一时糊涂,便发生了监控下的那一幕。
2020年11月24日,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以周某涉嫌遗弃罪向锡山区检察院移送起诉。
公正,温暖,伸援手的我们
人生再艰难,孩子最无辜。周某和诺诺生活在老家凤台县,距离无锡440公里之远,该如何帮助诺诺和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呢?“我们决不放弃任何一个孩子”!锡山区检察院时雨未检工作室成立个案专班,制定专属诺诺的“1+N”多维司法救助方案,通过线上指导、远程申请,为诺诺申请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
2021年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七,专班检察官驱车奔赴至安徽凤台县,将首批司法救助金送到孩子奶奶的手中。为长期守护孩子,在凤台县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他们马不停蹄地与当地民政、妇联、乡、村委面对面商议,为诺诺落实残疾人身份认定和政策保障,并制定后续关爱计划。从此,诺诺有了来自社会、家庭和检察的合力爱护。
“周某作为父亲,他的蜕变才是孩子幸福的关键所在。”检察官向周某制发《督促监护令》,设置为期三个月的监护考察期,要求周某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不得再实施监护禁止行为。他们还联合当地共同关注被害人家庭,开设家长课堂,动态监测儿童养育、教育、康复治疗等问题,对周某进行动态考察、提醒教育,确保监护职责落到实处。
办案期间,检察官数次接触诺诺,从一开始的自闭躲闪,到自如表达,她见到了这个家庭的努力。经过三个月的监护考察,锡山检察院认为周某犯罪情节轻微,确有悔改表现,具备监护意愿和监护能力,决定对其不起诉。宣布不起诉决定那天,诺诺已经可以主动向检察官分享玩具。
孩子笑容灿烂,仿佛在问未来会更好吗?当然会啊。血还热着,灯还亮着,你看,我们都还在呢。
我们知道,诺诺不是孤例,未检检察官们接触到的往往是平凡、弱小、甚至带有“缺陷”的孩子,他们如羸弱的小草、小花,受到伤害仍然努力生存。我们愿为“时雨”,倾尽全力地去滋养去疗伤,让他们长出嫩芽、开出花朵,鲜活绽放!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我们将用爱守护、用情教化、用心引导,让“检察蓝”点亮未成年人成长的缤纷世界,共同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编辑:左海亮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hfuhi5WF7CsMTHaMaZGRw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检察办案故事】驾考疑云
最新信息
- 2024-11-25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
- 2024-11-24检察日报:80余万元...
- 2024-11-24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
- 2024-11-24庭审观摩提质效,评议...
- 2024-11-24学“真招”!这场培训...
- 2024-11-24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
- 2024-11-2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为...
- 2024-11-24检察日报:“邻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