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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检察:首次引入司法社工参与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

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12月9日上午,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了一场附条件不起诉的宣告会。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小新(化名)宣告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向小新监护人宣读并送达了督促监护令。本案也成为该院与社工组织签订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合作协议之后,引入司法社工参与全程考察帮教的首个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小新因与同校人员打架纠纷产生了“人要狠”的想法,在合肥求学期间接触了不良社会青年,参与了一些违法犯罪活动。2022年4月22日,小新等12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一案被移送至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小新仅有一起犯罪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但考虑到小新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在本案中系作用较小的从犯,且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具有教育挽救可能。经过不公开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小新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八个月。若小新违反了考验期规定情形的,检察机关将依法撤销对其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后,小新表示自己非常后悔犯罪,接下将好好接受帮教,遵纪守法。为了帮助小新顺利度过考察期,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与社工组织、小新及其监护人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为小新量身定制包括心理辅导、知识学习、法治教育、公益活动等一系列适合其身心发展的帮教方案,并就小新具体帮教内容进行强化落实。

  同时,检察机关在充分社会调查后认为,小新的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中存在缺乏有效沟通、管教方式不当等问题,对其结交不良朋友没有及时监督干预,是导致小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针对监护人存在的监管失责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小新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教,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212/t20221212_39177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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