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守护建筑工程安全
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奉贤检察
安居乐业、安全生产,是老百姓幸福生活、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组成。安居之“安”、生产之“安”,都要以过硬的质量为前提保障。
这次
检察官成为
建筑工程守护官
确保工地上的建筑生产安全
建材质量,事关生产安全
“这些钢材是某公司数字农业项目的用材,这个项目建成的目标是成为数字农产品仓储基地和展示基地。”项目的相关人员向奉贤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
如果项目工程的建筑钢筋有问题,就是事关生产安全和民生的大事。承办检察官在了解到假冒品牌钢筋注册商标的线索后,主动与权利人单位对接了解情况,听取诉求。提前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固定材料进场清单、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等一系列证据材料,为后期犯罪金额认定打好基础。
钢筋“套牌”赚差价
张某、黄某甲是某钢铁贸易公司员工,二人所属的公司中标了上海某工地项目,公司指定由他们二人负责为该工地提供钢筋。张某、黄某甲与工地对接后,二人根据工地对钢筋数量和型号的需求,去代理商处购买。
“因为向工地供货的钢筋价格透明,赚不到什么钱,而这个品牌的钢筋比其他品牌钢筋贵100-200元/吨,所以我们就用低价钢筋来冒充,赚取中间的差价。”张某到案后供述。因为每个品牌的钢筋出厂时都挂有标牌,标牌上有批号、牌号、国家标准等信息,所以想要“偷梁换柱”,得给钢筋“套牌”。
张某、黄某甲先从市场上购入低价品牌的钢筋,再找人做好高价品牌钢筋的商标吊牌和产品质量说明书。随后,张某又联系了运输司机黄某乙。三人合作,在运输过程中先撕掉钢筋原厂吊牌,换上高价品牌的吊牌,成功“套牌”后到合作工地结账,赚取差价。
已经“套牌”的钢筋
至案发,张某、黄某甲、黄某乙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共提供假冒某知名品牌钢筋货值人民币1000万余元,获利27万余元。2022年8月,三人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共10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18万元。
要在源头上多做工作
制作打印假冒商标吊牌
虽然本案中假冒钢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但“套牌”乱象不仅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权益,也破坏了建材市场经营管理规范。
要确保建筑质量,还是得在源头上去多做工作。除了要加强对施工用材的质量检测和监管,还要规范建材市场的经营管理。检察官走访涉案钢材市场,发现市场店铺门面上就赫然写了“质保书、吊牌”。经了解,通过专业机构注册认证的品牌商标,在这里只需要1-3元不等,就可以打印得到“如假包换”的商标吊牌和质量证明书。检察官及时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就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了解行政监管现状,讨论可操作性改进方案。建议钢材市场所在辖区市场局对建材市场开展全面检查,整治违规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规范经营管理。
建筑是“百年大计”,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套牌”钢筋不仅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也暴露出建筑材料领域的经营管理缺位等问题。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卡,促进行业规范经营,既保护了知识产权,也有助于消除“楼歪歪”“楼脆脆”等违法建筑安全隐患。奉贤区检察院将继续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司法理念,强化知识产权检察能动司法、综合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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